深圳离婚律师提示大家,结婚时用假身份证本身是违法犯罪,当然更会会后患无穷,以前曾经用假身份证结婚的如何来弥补呢?深圳离婚律师带大家看一下下面的案例:
2005年,20岁的张某甲急于和心爱的人步入婚姻,可是他还没到法定的结婚年龄。为此,张某甲耍个小聪明,找办假证的给自己办了一张假身份证,让自己早出生了2年,于是顺利登记结婚。
他没想到的是,现今夫妻两人都下定决心要离婚,而民政局却告知他们无法办理离婚。原因是张某甲现在使用的身份证和结婚证上登记的不一致。原来,张某甲的那张假身份证早就不见踪影,自己也已经领取了全新的二代身份证。
甚至涉及张某甲年龄不够想结婚,于是办了个假身份证去登记。如今离婚却犯了难,必须要证明结婚证上的人就是自己。记者今日从江阴法院了解到,小伙张某只能选择诉讼离婚的途径,但必须先去公安机关坦白,面临处罚也是必须的。
张某甲只好来找到法院咨询。接待法官告知张某甲,可以诉讼离婚,但诉讼离婚也必须证明自己和结婚证上的“张某甲”是同一人。
为了这个“证明”,张某甲必须去公安机关陈述当年造假证结婚的事实,这样公安机关才会出具这个“身份证明”。而坦白之后,面临处罚又是必须的。
深圳离婚律师根据媒体报道还发现以下案例:近日,市民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称,妻子行踪不明,要和她离婚。立案法官查询了双方当事人的户籍,发现女方户籍在外省,在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使用的是伪造的身份证,因为诉讼主体资格问题,法院无法受理案件,张某通过诉讼途径无法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
深圳离婚律师再为大家提供一个案例:市民俞先生到法院起诉称,2009年他经人介绍与来自江西的瞿女士相识,几天后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不料,结婚还不到两年,瞿女士便离家出走,杳无音讯。
经联系公安部门,发现瞿女士的身份证系伪造。同样因为诉讼主体身份方面的问题,俞先生只得撤回起诉。
深圳离婚律师提醒您,目前公安部门的身份户籍系统暂未实现跨省实时联网查询,民政部门在办理一方为外省户籍的结婚登记时,无法确认当事人的身份证真实与否,因此只要双方提交的材料没有明显瑕疵,能够通过形式审查,就可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这给当事人婚姻带来了风险和隐患,当事人需警惕。
在身份问题上造假是违法的,对于自己也没有什么好处,身份不能走捷径,还涉及子女教育等一系列问题。深圳离婚律师希望大家认真对待。不能儿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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