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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离婚律师谈一方下落不明时如何办理离婚

来源:未知 作者:深圳离婚律师 时间:2016-05-26 08:28

标签: 深圳离婚律师 债务处理 亲子鉴定 深圳离婚咨询 深圳离婚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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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口流动性越来越大,夫妻一方下落不明的情况也越来越多。一方要求离婚却不能找到对方下落,让当事人的婚姻陷入尴尬中。深圳离婚律师带您解读出现这种情况时如何解除婚姻之痛。
当出现夫妻一方下落不明的情况只能通过法院解决婚姻问题,而不能去民政局协议离婚。  

我国民事法律对于下落不明的人其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失踪或死亡。当人民法院依法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其婚姻关系也在宣告之日起解除。这种死亡和自然意义上的死亡没有本质区别。另一方面,只要法院宣告对方死亡,即使后来发现是一个错误,婚姻解除的法律后果依然有效,不能自动恢复。

由于宣告死亡或失踪门槛较高,在一方下落不明的时候多数情况还是通过起诉诉讼离婚。这种诉讼离婚由于要公告送达,耗时会长一些,其他没有什么不同。
一方下落不明的诉讼离婚法院是否一定判决离婚?

深圳离婚律师认为法院如何判决存在变数,还是要看证据情况。出现这种情况可能是一方不承担家庭义务,故意违反婚姻义务而导致夫妻情感确已破裂,这个时候当事人可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其他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的原因”向被告最后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深圳离婚律师的专业帮助下实现自己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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