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许多姑娘看完不想结婚了
首先我们看看,新《婚姻法》的新规定:
1、不管婚前婚后,如果由父母出资买的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则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配。
3、婚前买的房子,婚后房子的升值部分与配偶无关。
4、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应考虑对方还贷部分进行补偿。
5、男方婚前买了房,婚后他擅自将房子卖掉,如果他的妻子想追回该房屋,法院不予支持。
6、婚后夫妻以共同财产参与购买一方父母房改房时,离婚后该房子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参与财产分割。
新《婚姻法》告诉女人“三做三不做”
三做:
1、忘记自己是个女人,忘记自己要照顾老公、生小孩照顾小孩,全身心忘我地投入到工作中去,争取事业上有长足发展。不然,哪天老公有了漂亮小三,自己被扫地出门露宿街头。
2、一定要买房,不管是婚前还是婚后,有钱还是借钱,请记住,一定要让自己父母给自己买。
3、对方买了房,别拿钱来装修跟买车,也别拿钱来共同生活。否则成了为他投资理财做保障。
三不做:
1、别嫁给贷款买房的男人,以后一起按揭还款,离婚时只能分到少部分钱,房子升值没你的份儿。
2、公婆给老公买房,儿媳就不应该赡养公婆,房子没你的份,养他们不如把钱留着养自己。
3、对方父母如果没有退休工资、没医保,坚决不嫁,他们用养老的钱给儿子买了房,却要小两口养他们,以后房子没你的份,这买卖也太划算了。
深圳离婚律师王培元律师根据该调查,对于“裸婚”,男性可接受的比例高达75%,而女性比例则只有35%。这个调查结果说明,女性在婚恋选择中常以弱者自居,觉得男方购房理所应当。这次新的婚姻法出来后,第一印象便是,女人通过婚姻和一纸法律文书搞定房子,变得越来越不靠谱了。
“首先不可能通过结婚获得男人房产的所有权;其次婚后没付首付即使共同还款也得不到房子的所有权。女人要有自己的房子,要么自己买,要么让丈夫变更房产所有权或写上共同名字。”世纪佳缘CEO、情感专家龚海燕认为,其实这也是对女人的一次集体警醒:女人是时候该真正的自主和独立了。
市民王小姐今年10月即将迈入婚姻殿堂,新房是男友家一次性付款购买的,对于今后即使离婚也不可能分到房产权,她一点也不在意:“我自己有不错的工作,不盯着那份钱。再说,结婚又不是为了分房!悉心经营家庭关系、和和美美过好今后的小日子才是重点。”
该调查还显示,大部分网友在新婚姻法司法解释后,择偶观念也开始产生动摇:婚前用父母钱购房的男人,优势无存;没房的男人,未来能买房的,婚姻需求将得到极大解放,他们再次站在同一起跑线上,接受女人的选择。
新婚姻法
“这很考验女人的眼光,潜力股将成为择偶市场里的佼佼者。”龚海燕认为。
年过三十后,市内一家网络公司的白领苏苏依旧坚持自己的“择偶标准”:受过良好教育,有一份有前途的工作,有责任感。“父母择婿往往首要考察男方家庭是否有钱有房,现在看来,这观点真的过时了。”苏苏坦言,为此,她拒绝了很多次父母安排的“最佳女婿”的相亲会,依旧寻寻觅觅和自己心灵契合的“他”,和“他”一起奋斗、一同开辟的新生活成为她对今后幸福的描画。
该调查认为,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中房子“谁买就归谁”似乎有些过于简单,假定感情破裂,那么婚姻内女方原来抱着“没有人了,还能落下点财产”的想法将会破灭,这只会让婚姻中的女人出于安全感,更多与男人争抢社会地位和资源,所以全职太太会变少。面对家庭、职场的双重压力,女人结婚的动力也会减弱,晚婚、不婚者也可能增多。
“我以前总梦想着,结婚后可以成为全职太太。”河西某高校大三学生小莉坦言,去年暑期,她曾参加过一些社会招聘,工作的辛苦和赚钱的艰难都让她对于迈入社会心有余悸。但看到新婚姻法的司法解释后,她曾经的目标开始动摇;“与其面对一份没有保障的未来,还不如现在自己辛苦点,命运毕竟掌握在自己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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