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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征求子女本人意见的情形

来源:未知 作者:深圳离婚律师 时间:2016-04-14 10:53

标签: 深圳离婚律师 债务处理 亲子鉴定 深圳离婚咨询 深圳离婚律师网

离婚诉讼,如果双方育有孩子,那就不仅仅是夫妻双方的事情,在一些情形下孩子的意见是法官们着重考虑的,有时甚至会对案件走向起到关键的作用。王芳律师将司法实践中常常遇到的,法官会征求孩子意见的情形为大家做了以下归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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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时的子女抚养权问题

 

  离婚时,夫妻双方为子女抚养权的问题发生争执的,法官会考虑已年满十周岁子女的意见;

  离婚后,因一方要求变更抚养权而发生的诉讼,法官会考虑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意见;

  一方依法行使探望权受阻,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法官应征求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意见,以及一方认为另一方探视权的行使已严重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和身心健康,申请法院中止一方探视权的,法官会综合考虑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意见;

  离婚后,一方或子女本人要求增加抚养费的,法官有时也会参考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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