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与其他民事案件的起诉流程没有什么不同,深圳离婚律师综合法律规定和各个法院的提示,为您总结如下:
一、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应当提交起诉状、原告主体资格证明、起诉证据等材料。委托代理人代理原告提起民事诉讼的,还应提交委托代理资格证明。
二、当事人应提交由本人签名或盖章的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向原告宣读;原告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
三、起诉状和口头起诉笔录,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四、应提交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五、法定代理人与指定代理人应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其与原告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结婚证书或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委托代理人应提交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或受托人接受委托的证明、函件(以下简称授权委托手续)
申请宣告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不满两年的公民死亡的,应当提交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书面证明;
六、原告申请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用,应提交书面申请及符合规定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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