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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人遗漏起争议 法院判决遗产重新分割

来源:未知 作者:深圳离婚律师 时间:2015-02-08 16:01

标签: 深圳离婚律师 债务处理 亲子鉴定 深圳离婚咨询 深圳离婚律师网

本文由深圳离婚律师网(http://www.wangxuyang.com ) 王培元律师研究和整理。

李晓敏出生后母亲离婚再嫁,其一直没有和母亲一起生活,但在随后的日子还是全心全意对母亲尽了赡养义务。

令人遗憾的是,李晓敏的母亲再婚家庭中的兄弟姐妹们却不把她计算在内,母亲去世后在分割母亲遗产时未留出她的份额并引起李不满。2014年9月23日江西某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因侵犯继承权引起的继承纠纷。

一审法院判决李晓敏的兄弟姐妹们共计返还李晓敏所分得的遗产78453元。经查明,李晓敏是个年逾六旬的老太太。李晓敏父亲李某甲与母亲庄桂云在生育李晓敏后不久就离异,在李某甲与庄桂云离婚后,李晓敏随祖母在乡下生活,而母亲庄桂云则再婚,与赵大明结婚。母亲庄桂云与赵大明再婚后,共生育五个子女,收养一个女儿。

赵大明于2004年逝世,庄桂云于2012年病逝。双方生前承租了坐落于江西某区十字街公有住房一套,并在1985年前自行搭建一些简易房。2013年,政府对江西某区十字街旧城(棚户区)改造,该套房屋正属于拆迁征收补偿范围,依据拆迁政策,该套房屋共计获得拆迁补偿款93万余元。除李晓敏外的兄弟姊妹六人将该93万余元分割完毕,李晓敏于是一纸诉状将兄弟姊妹六人告上法庭,要求同等继承该93万余元,要求六人将多分得的遗产返还给自己。
一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该套房产系多重原因形成,虽然未取得完全产权,但是得到了拆迁组的认可,并作为了计算拆迁款的依据,故应当作为庄桂云、赵大明夫妻共同遗产。李晓敏系庄桂云与前夫李某甲所生女儿,并且未与赵大明共同生活过,未形成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关系,根据继承法的规定,李晓敏对赵大明的遗产不享有继承权,但是李晓敏与其他兄妹六人作为庄桂云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对庄桂云遗产享有同等继承权。六被告未与原告李晓敏商议,擅自作出遗产分割处理,各被告行为侵犯了原告李晓敏的继承权,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深圳离婚律师、深圳继承律师提示:遗产分割不得侵害其他合法继承人的权益,否则遗产分配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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