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离婚律师认为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医疗费的权利。特别是当父母年老、体弱、病残时,深圳离婚律师子女更应妥善加以照顾。好多案件的当事人处于对子女评价的不同,起诉时选择部分子女依法履行赡养义务,无论从道义上、伦理上还是从法律上都应对父母履行赡养义务,在老母亲年老体弱且患有疾病的情况下,每个人应当与其他兄弟姊妹一起共同承担赡养义务,积极支付医疗费,使老母亲能够安度晚年、幸福生活。
广州有这样一个案例75岁的老张和60岁的张老太年龄都不小了,而且还是二婚夫妻,2015年他们把老张与前妻所生的儿子阿炳告上法庭,说他拒不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要求他承担赡养义务。其实本来也不是什么大事子女赡养父母本是天经地义理所应当的事,不过家家有本难念的经,老张带大了两个孩子,却只要求其中一个承担两老的全部医疗费,广州中院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决,判定驳回两老诉讼请求。
户口本扯上赡养协议,孰真孰假
法院经一审查明,老张离婚前的家庭还有子女,且不是一个,只是起诉的大儿子阿炳由老张抚养,女儿及小儿子则由前妻抚养。1993年初,阿炳在读初中一年级期间便辍学外出打工,后来阿炳独自一人开了一家汽车美容店,与老婆孩子一起在丽江生活。深圳离婚律师认为,张儿子还是够拼的,也会逢节回家一次看父母,但遗憾的是每次回到家都会与同父异母的弟弟小戊发生争执甚至打架,父亲和继母总是将怨气归责于阿炳。起诉时选择部分子女依法履行赡养义务,无论从道义上、伦理上还是从法律上都应对父母履行赡养义务,在老母亲年老体弱且患有疾病的情况下,每个人应当与其他兄弟姊妹一起共同承担赡养义务,积极支付医疗费,使老母亲能够安度晚年、幸福生活。
2013年7月间,阿炳夫妻有了自己的想法想回广州买房,于是找老张借用户口本,老张夫妇则提出要阿炳签订赡养协议,并提出了条件,深圳离婚律师认为发这样并另给付现金1万元作为条件,阿炳迫于无奈只好同意了。小戊在父母授意下起草了赡养协议书,作为父母是不是过分了有待于经一部,深圳离婚律师欢迎您光临本网站。
阿炳在协议上签名并给付1万元后才拿到户口本,自此阿炳与老张、张老太关系恶化。2015年7月3日,老张夫妇拿着这份协议书向广州某区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另查明,老张和张老太均是干部退休,深圳离婚律师欢迎您光临本网站。
赡养协议并非当然有效 ,可不履行协议
一审期间,阿炳申请了两名证人出庭作证。证人李某是同在丽江经商的广州人深圳离婚律师欢迎您光临本网站。他证实多年前和阿炳都回广州,当时阿炳说家人不让其回家,就托他带了东西和现金1000元给老张。深圳离婚律师欢迎您光临本网站。还有一年春节,阿炳还托他买了一只鹅送到老张家中。证人刘某则证实了签订赡养协议的过程。
一审法院认为,老张和张老太的退休金足以维持两人的正常生活,深圳离婚律师欢迎您光临本网站。尽管如此,阿炳依然自觉承担两人一定数额的生活费及医疗费,而老张两人还趁阿炳使用户口本之机要求他签订赡养协议,两人的行为实属不当,深圳离婚律师欢迎您光临本网站。阿炳提出其不应履行该赡养协议,理据充分,予以支持。据此,一审判决驳回两老的诉讼请求。
子女尽赡养义务要体现公平,符合伦理道德
判后,老张夫妇不服上诉,他们的代理人称,签这份协议时,阿炳完全能够预料到签订这份协议后,其应承担的义务是怎样的。
深圳离婚律师认为退一步讲,假设不给户口本是真的,老张的行为也不构成胁迫或乘人之危。本案中对两位老年人负有赡养义务的有两人,一个是阿炳,一个是小戊。由于阿炳常年不回广州,其能承担的只能是经济上供养的赡养义务。这就很清楚地划分了两个赡养人的赡养义务,这是合法合情合理的事情。
深圳离婚律师认为,阿炳每年不定期回家看望父母,应该算是尽了相应的义务给付数额不等的生活费,并非不赡养父母。对于本案争议的焦点问题赡养协议,深圳离婚律师同意法院意见,老张夫妇在每月有稳定的收入,完全保障他们的退休金及医保福利的情况下,却要求其中一个儿子阿炳全部承担父母所有的义务是不公平的,也不符合伦理道德。因此裁定维持原判,驳回老夫妻的全部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