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号码
关于我们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婚姻家庭 >

深圳离婚律师:不能让愚昧害人性命

来源:未知 作者:深圳离婚律师 时间:2017-09-05 11:58

标签: 深圳离婚律师 债务处理 亲子鉴定 深圳离婚咨询 深圳离婚律师网

友情提示:欢迎登陆深圳离婚律师网(http://www.wangxuyang.com ) ,如需转载和收录本网站文章,请注明文章来源,欢迎大家跟本网站友情链接。

深圳离婚律师看到下面的新闻感到很揪心,我们不能让愚昧害人性命,应该依法好好厘清责任。

报道称,8月31日20时左右,陕西榆林市第一医院绥德院区住院部5楼,一名待产孕妇从楼上坠下身亡。榆林市第一医院绥德院区发表声明称,产妇马某于8月30日15时34分,“停经41+1周要求住院待产”入院。“经初步诊断,马某第一胎41+1周待产,经检查发现胎儿头部偏大,阴道分娩难产风险比较大。”绥德院区妇产科二病区主任霍军伟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检查后医护人员就向产妇、家属说明情况,并建议剖宫产,然而家属坚持顺产,并在《产妇住院知情同意书》上签字。对于报道的事实深圳离婚律师无法核实。


报道里有一张图片,是记账单,记录单上显示,17时50分,产妇向医护人员提出剖腹产的要求,医护人员征求家属意见时,家属称表示理解,但拒绝手术,继续观察。“产妇由于疼痛两次走出分娩中心和家里说疼得不行,想剖腹产,但家属一直不愿意,坚持顺产。”霍军伟表示,将病人劝回待产室后,医护人员对病人进行安抚,随后再次建议家属剖腹产,但家属仍坚持顺产。

当日20时左右,待产妇从5楼分娩中心坠下,抢救无效身亡。9月4日下午,绥德县公安局政工科获悉,经过现场勘察,经公安机关鉴定,初步排除他杀,属自己跳楼身亡事件。这个事情还真要认真理清一下是谁的责任,不负刑事责任并不意味着不符其他责任。深圳离婚律师希望不要在发生这样的悲剧。

咨询热线

186-658-02271

律师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