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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离婚律师谈共有产权房屋问题

来源:未知 作者:深圳离婚律师 时间:2017-09-23 17:42

标签: 深圳离婚律师 债务处理 亲子鉴定 深圳离婚咨询 深圳离婚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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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对共有产权房屋的报道比比皆是,认为这是房地产市场的重磅炸弹,深圳离婚律师为您解读进一步的详情。

中国大陆有严格的户籍制度,如果是租屋子,就不能落户,就会发生子女就学、医疗保险与养老金的问题,让不少年轻家庭大叹“北上广不是我的家”,不想当“二等市民”,所以放弃在一线城市工作生活的梦想,对这些大城市来说,也无形中失去了外地人才的凝聚力。深圳离婚律师认为,太多人对这种显示无奈

深圳离婚律师发现北京推出《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内容是打算在未来5年内,选在交通便利与公共设施完善的区域,提供25万套“共有产权住房”,价格要比当地行情低一点,但设备齐全,优先让在当地工作的非北京户籍家庭购买。

能购买的条件包括年满30岁,且家庭成员名下都没有房子、没有交易纪录者,可以与政府按照出资的比例拥有房子的产权,也就是可以用比较少的钱买到房子,跟政府“共享”产权,但房子仍是自己住的,且未来手头宽裕后,还可以向政府再买回部分产权,满5年后可以贩售自己手中的房屋产权比例。

公有住房也不是什么新闻,其实早在2014年的时候,住建部就提出类似概念,在6座城市试点,来帮助中低收入家庭改善住宅条件,然规模较小、没有引发关注。但这次京沪两市在大陆住建部支持下,推出这项制度创新,在共有产权住房建设模式、产权划分、使用管理、产权转让等方面进行大胆探索,力争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意思就是说,未来这类型的“新国民住宅”有机会遍地开花。

深圳离婚律师认为,概念来说指大陆地方政府让出部分出让土地后的收益,以较市面低廉的价格卖给符合资格条件的家庭,并共同享有房子产权。这些家庭跟政府签订合约,确定彼此的产权比例,以及未来房子买卖交易的条件,如所得分配比例。

深圳离婚律师看了媒体的报道,认为大陆房地产业出现大变革!要成为“新北京人”、“新上海人”不再遥不可及,北京推出《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将于9月30日起正式实施,让民众可以与政府一起购买房屋,共享产权,未来也可向政府分期付款购回产权。这项新版“共享住宅”,将享有跟市民一样的户籍权利,且若京、沪试验后效果不错,会推广到其他城市。

数据显示,以2014年来说,在北京买一个普通的商品房住宅,平均价格为每平方公尺2.4万元(人民币,下同),而去年已涨到5.2万,年轻人买不起一线城市的房屋。高涨的房价也让政府多次喊话“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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