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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谈《继承法》如何并入我国民法典分则编

来源:未知 作者:深圳离婚律师 时间:2017-05-20 12:38

标签: 深圳离婚律师 债务处理 亲子鉴定 深圳离婚咨询 深圳离婚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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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承法》如何修改后并入我国民法典一直作为一个问题白不断讨论,应该如何修改还有不同意见。近来法学教授杨立新发表了一篇相关文章,标题是《民法分则继承编立法研究》,这应该是一个时期以来一个比较好的学术成果。深圳离婚律师带您看看核心内容。

著名法学家杨立新这篇文章的主要内容是:1985 年制定的《继承法》,由于受到计划经济和普遍贫穷的历史局限,存在较多缺陷,不能适应当今我国市场经济下遗产流转的需要。在编纂民法典、将《继承法》修订为民法分则继承编时,应当抓住机遇,对我国现行继承制度进行全面改革。这一观点是比较适时的,确实有太多的内容需要改进。

杨教授还在文章中阐述了继承编入典应当坚持的指导思想,这些指导思想总共有三点:

一是继承制度与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相一致原则,二是继承制度繁简与社会实际需要相一致原则,三是继承制度与遗产流转规律相一致原则,四是继承法改革与婚姻家庭制度等民法制度改革相一致原则,五是肃清“左”的思想与坚持民族习惯相一致原则。基于这些指导思想,继承编的制定应该妥当设计篇章结构、具体安排规范内容,对继承的一般规则、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遗赠扶养协议和继承协议、遗产的分割等制度全面作出具体规定,为自然人对其身后遗产的支配自由提供更好的法律保障。

深圳离婚律师认为杨教授的上述观点应该是比较全面,并不是哪一点深圳离婚律师都认同,但核心观点值得立法者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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