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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离婚律师解读《民法总则》(1)

来源:未知 作者:深圳离婚律师 时间:2017-10-27 08:42

标签: 深圳离婚律师 债务处理 亲子鉴定 深圳离婚咨询 深圳离婚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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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第一部《民法总则》已于2017年10月1日开始实施,深圳离婚律师希望利用深圳离婚律师网这个平台和大家一起探讨学习相关问题,也对相关法条进行解读,欢迎大家参与讨论,今天我们要说的是《民法总则》第一章,主要是民法的原则,也就是一些基本规定。

深圳离婚律师先带您看第一条,主要内容是制定民法总则的目的,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制定的依据是根据宪法。深圳离婚律师认为本条并没有新意,作为初入门的人可以了解一下。

深圳离婚律师再带您看看第二条,这条是关于民法的调整对象,也就是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这一条非常重要,界定了民法作为部门法,和其他部门法的本质区别是什么,也就是调整对象是不同的。接下来的 第三条进一步强调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一章接下来的 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 第八条、第九条事实是规定了我国民法的原则,深圳离婚律师带您看看都是那些原则: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除上面的还有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深圳离婚律师再次强调的是这些规定一般在具体案件中是不会直接适用的。

接下来规定了民法的效力渊源,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深圳离婚律师这是非常重要的,部门规章不是民事行为的依据。也就是说深圳离婚律师认为那些以部门规章来限制民事行为是错误的。

还有一点是民法是基本法,由全国人大制定,根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房的原则,其他法律对民事关系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深圳离婚律师认为最后一条事实是关于民法的适用地域范围的,也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民事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基本规定》章条文并没有很多,就是十二条,但内涵还是很丰富的,大家如果有兴趣可以查阅以下民法的制定过程,定稿还是费了一些周折,深圳离婚律师希望大家一起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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