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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十岁前禁离婚的提案反应了啥?

来源:未知 作者:深圳离婚律师 时间:2015-03-05 08:46

标签: 深圳离婚律师 债务处理 亲子鉴定 深圳离婚咨询 深圳离婚律师网

    本文由深圳离婚律师网(http://www.wangxuyang.com ) 王培元律师研究和整理。
    根据媒体报道,今年两会上民革中央有代表建议“孩子不满十岁的夫妻不能协议离婚”的新闻引爆舆情。但后来提案已经被修改,现在的提案建议“有未成年子女的,协议离婚前须让未成年子女表达其真实的意愿。”民革中央宣传部的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提案尚未递交。也许大家感到惊奇的是民主党派这参政议政水平让人大跌眼镜。

    据进一步查证,民革中央的《关于修订完善婚姻法律制度的提案》的提出是基于民革中央去年针对婚姻法律制度实施情况在多省市进行的调研。调研发现,现行婚姻法律制度存在诸多不足。世界上没有完美的婚姻制度,但让每个人更加自由的同时也要担负起必要的责任是主流。

    深圳离婚律师认为,无论什么样的调查结果必须从社会发展的方向来决定提案,也许确实是婚姻登记程序过于简单,离婚门槛低,致使近年来离婚率逐年攀升。提案称,中国民政统计数据显示,2002—2013年,结婚登记对数增长了71.4%,离婚对数增长了197.4%,离婚对数占结婚对数的比重从15.0%增加到26.1%。问题是离婚率高一定是坏事吗?让人们不离婚才是好事吗?

    建立在离婚一定不好的大逻辑前提下,提案建议,修改完善婚姻登记程序,审慎办理离婚登记。建立离婚登记预约制度,设置离婚熟虑期,给离婚当事人创造更多的思考时间,促使其更加慎重地处理婚姻关系。这样的提案内容纯凭想象,又说是调研的结果,我们只能说这样的调研结论是盲人摸大象。

    他们还调研发现,子女的抚养问题多多,特别是离婚不利于未成年人成长,因此要从立法上提高离婚的难度。

    对此,媒体报道称民革中央曾建议,“在保护婚姻自由的同时,更需保护当事人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建议有10周岁以下子女的当事人,不适用协议离婚;有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协议离婚前须让未成年子女表达其真实的意愿。”
   
    这样的提案肯定很多人感到荒唐,但多数媒体不点破,真的是你懂的。这一提案在一定程度上反应了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水平。媒体应该进一步跟进一下是什么人花了多少钱搞出了这样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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