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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离婚律师告诉你离婚官司如何进行

来源:未知 作者:深圳离婚律师 时间:2015-03-19 09:03

标签: 深圳离婚律师 债务处理 亲子鉴定 深圳离婚咨询 深圳离婚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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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官司究竟如何进行呢?深圳离婚律师帮你解读,离婚诉讼的进行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进行的。一般要经历三个阶段,即当事人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审理阶段和案件判决书的执行阶段。但是,在任何一个阶段都可能案件终结。
1、当事人提起诉讼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深圳离婚律师认为,这个阶段是当事人提出诉讼请求的阶段,决定着整个案件进行是否顺利。
2、法院审理阶段
在这个阶段,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深圳离婚律师在实践经验中发现,递交答辩状并不是必须的,很多时候出于策略都是当庭答辩。
在法院确定了开庭时间后进入实质开庭审理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官主持调解;调解无效、判决。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调解),可以在收到判决书(调解书)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调解)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3、法院执行阶段
深圳离婚律师认为,执行阶段和一般民事案件的执行没有什么不同,这里不再累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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