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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离婚律师谈如何聘请律师处理涉外离婚案件

来源:未知 作者:深圳离婚律师 时间:2015-02-03 18:15

标签: 深圳离婚律师 债务处理 亲子鉴定 深圳离婚咨询 深圳离婚律师网

由于很多涉外婚姻案件的当事人在国外,他们很希望能够委托国内的律师全权处理与离婚相关的全部事务,而不必自己亲自跑来跑去处理。这是否可行呢?深圳离婚律师经常接到这种咨询。
按照我国法律及相关国际私法确立的原则,如果当事人在国内的一方提出离婚诉讼,按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进行委托。在国外的婚姻当事人一方,可以不回国就委托律师办理离婚。当然要具体遵守相关规定。
如果涉外离婚案件中的一方或双方委托律师代为办理离婚案件,而自己不需要回国,需要遵守哪些规定呢?。当事人必须向法院出具对律师的委托书和和对婚姻的意见书,委托书和意见书须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我驻外使领馆认证,亦可由我驻外使领馆直接公证。意见书包括同意离婚或不同意离婚的书面意见,要求离婚或同意离婚的,还要出具公证后的对有关财产的分割、子女扶养等的书面处理意见。自己对婚姻的意见、对子女抚养的意见、对财产处理的意见确定下来就可以让律师到未办理,自己不必跑来跑去。
深圳离婚律师提示您,委托国内律师时要带齐本人的身份有效证件、与婚姻相关的资料复印件。当事人应根据离婚案件自身的特点选择最合适的律师,不要片面追求聘请所谓名律师事务所、名律师,这是因为知名律师事务所和知名律师,往往是在某一业务领域里业务精深、业绩卓著,但他并不一定适合于离婚案件,一定聘请专职的离婚律师。同时,知名律师事务所和知名律师在收费上,可能要比其他律师高一些,这也是一般老百姓需要考虑的。此外,知名律师往往工作十分繁忙,不一定能够在您的案子中投入足够的精力。
现在国内律师收费逐步放开,每个律师的收费可能有很大不同,当事人又面以收费高低来决定律师的聘用人选,甚至同时约请多家律师事务所、多名律师洽谈,令其互相杀价,这样未必能请到好的律师。关键要选择胜任自己案件的律师,既不需要多高大上,也不能让人没有信心。
当事人也可以聘请律师办理涉外协议离婚,和聘请离婚律师办理涉外诉讼离婚手续一样。
本文由深圳离婚律师网(http://www.wangxuyang.com ) 王培元律师研究和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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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婚姻律师提醒您:能否固定、获得相关证据是离婚诉讼的关键,遇到离婚诉讼纠纷,请第一时间咨询离婚律师,寻找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当自己陷入迷茫时要尽早向本地离婚律师当面咨询,以便于自己在最佳时机做出最佳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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