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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孩子姓名争端演变成离婚诉讼

来源:未知 作者:深圳离婚律师 时间:2015-02-26 09:49

标签: 深圳离婚律师 债务处理 亲子鉴定 深圳离婚咨询 深圳离婚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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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样一对夫妻,结婚多年后生了一个儿子,其乐融融。双方在生孩子之前说好孩子随父亲姓张,但在办理出生证明和户口时妻子改成了随自己姓王。夫妻两个战火燃烧起来了,并扩展到两个家庭。双方各不相让,妻子扔下一句话,“凭啥跟你姓,不行离婚”。

张小平与李晓丽结婚五年了,2014年春天两个人生了一个可爱的儿子,经过多次协商,两个人决定给孩子取名张某某。这应该是一个没有波澜的家庭,幸福满满的。但2014年秋天,妻子张小平就将丈夫告上了某区法院,起诉离婚。她说,两人在婚前了解不够,婚后都感到性格差异太大。两个人的导火索是张小平她在洗澡时突然将儿子抱回了老家。

双方矛盾的起因是2014年5月上旬,她带儿子到派出所去上户口,孩子的名字姓李,没有姓张。

法庭上张某某还拿出了证据。一是给儿子摆满月酒时,挂在酒店的海报,上面写着“祝张W(双方曾商量好的孩子名字)满月快乐”。另一个是儿子到医院看病时使用的病历,上面写的名字也叫张W。改名事件发生后,赵小平一怒之下将儿子抱走,离开了家,直到妻子起诉离婚。

一审法院审理过程中,张小平对妻子表示了歉意,他说自己将儿子擅自抱走的确不对,但现在已经改了,自己坚决不同意离婚。至于儿子名字问题,他表示将继续商量。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仅因孩子起名问题产生纠纷,感情并未破裂,因此日前判决不准予离婚。

深圳离婚律师认为,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婚姻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这是对子女定义姓氏的法律依据。孩子是夫妻感情维
的重要纽带,在给孩子起名时最好要双方商量后取名,以免发生不必要的矛盾。如果矛盾一旦发生,也应当心平气和地协商,以孩子为要挟也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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