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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对一审离婚判决不服如何上诉?

来源:未知 作者:深圳离婚律师 时间:2017-05-28 19:25

标签: 深圳离婚律师 债务处理 亲子鉴定 深圳离婚咨询 深圳离婚律师网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判决离婚的夫妻任何一方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判决结果,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状可以直接交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离婚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对于上诉后形成的二审离婚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会如何审理呢?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

    离婚上诉案件是否一定要开庭审理呢?深圳离婚律师认为一般是会开庭审理的。法律的具体相关规定死: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后会是一个什么结果呢?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对于离婚案件,有一个特殊情况,二审法院可能会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深圳离婚律师在此提醒各位,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上诉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这种情况可能会耗时很长,要有个心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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