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号码
关于我们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婚姻家庭 >

丈夫遗产引来遗留债务纠纷

来源:未知 作者:深圳离婚律师 时间:2015-01-11 16:45

标签: 深圳离婚律师 债务处理 亲子鉴定 深圳离婚咨询 深圳离婚律师网

王某欠前妻及亲生女儿2万余元债务未还,去世后却将遗产留给了继女吴某,引发两任妻子对簿公堂。近日,密云法院判决王某的继女继承遗产后替继父还债。

  王某的前妻李女士及亲生女儿诉称,2005年王某与李女士离婚时,法院判决王某给付她们母女征地补偿款3万元。经法院强制执行,王某尚欠她们2万余元。2013年9月,王某死亡,其生前立遗嘱将其财产全部留给继女吴某。李女士及女儿随后将王某的现任妻子及继女告上法庭,要求她们代替偿还债务2万余元。

  法庭上,吴某同意替王某偿还债务,但表示暂时无力偿还,要求分期给付或减免。李女士母女反驳称,吴某及其母有能力偿还而拒不偿还。

  法院认为,吴某依照遗嘱继承了王某遗产,应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王某生前债务。李女士母女要求吴某清偿债务,理由正当充分。吴某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用其母亲清偿债务。法院最终判决吴某在所继承遗产的价值范围内偿还李女士母女2万余元。


深圳继承律师,深圳离婚律师

咨询热线

186-658-02271

律师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