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由深圳离婚律师网(http://www.wangxuyang.com ) 王培元律师研究和整理。
有这样一个案例,赵女士生前有一套房子,在赵女士病危期间让同事代写遗嘱把自己的房子分给自己的小儿子,但赵女士并没有未当场签字。当天下午才在护士和同病房的人的见证下按下手印。这样的遗嘱能否生效?案件起诉到法院后,法院认为这份代书遗嘱签字不具有“当场性”,遗嘱被判决无效,最后房子按照法定继承分配。
深圳离婚律师、深圳继承律师关于遗嘱效力的问深圳离婚律师
问:法律对代书遗嘱有什么规定?
深圳遗嘱律师:法律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2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1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从形式要件角度来看,代书遗嘱要求的是遗嘱各要件完成的当场性。
问:李小姐出示的“李某遗愿”一纸,有医生等人的见证及手印,为何还不能认定属于合法有效的代书遗嘱?
深圳离婚律师:本案中,被继承人的手印并非在代书人、见证人的见证下完成。具体来看,代书人杨某制作完成“李某遗愿”后,李某并未对这份材料通过签字等法定形式予以当场确认。虽然李某后来在医生等人的见证下按了手印,但这个行为发生在代书人杨某制作完成“李某遗愿”数小时之后,医生等人也并非遗嘱的代书人,故他们的见证并不能构成对遗嘱的见证。
问:代书遗嘱被判无效后,遗产该如何继承?
深圳继承律师:在没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本案中,系争房屋由李小姐和梁老太依法继承,因梁老太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可酌情予以多分。
我国关于遗嘱继承的法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2、第十三条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第十七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1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深圳离婚律师、深圳遗嘱律师认为:遗嘱是否具备形式要件直接决定遗嘱的效力,必须慎重,必要时可以请律师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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