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财产继承的案件中,法定继承人到底有哪些呢?深圳离婚律师为您总结如下:
法定继承人分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
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这些亲属关系包括血亲和拟制血亲,即收养的及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继子女也适用。
继承法还规定丧偶儿媳和女婿对公婆或者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此外,不是继承人,但依靠被继承人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人或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可以适当分的遗产。
以上是深圳婚姻家庭律师对这一问题的总结,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深圳离婚律师王培元律师,专业代理深圳家庭婚姻纠纷、离婚官司、遗产继承。深圳离婚律师咨询电话18665802271。
法定继承人分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
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这些亲属关系包括血亲和拟制血亲,即收养的及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继子女也适用。
继承法还规定丧偶儿媳和女婿对公婆或者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此外,不是继承人,但依靠被继承人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人或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可以适当分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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