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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怎么办?

来源:未知 作者:深圳离婚律师 时间:2016-10-11 08:52

标签: 深圳离婚律师 债务处理 亲子鉴定 深圳离婚咨询 深圳离婚律师网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深圳离婚律师发现事实多数夫妻会选择协议离婚,也就是自愿就婚姻、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达成离婚协议,然后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问题出现了,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怎么办呢?下面深圳离婚律师带您解决这个问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8、9条之规定,如果一方当事人不按约定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婚姻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确认之诉,要求确认离婚协议合法有效,并依法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当事人履行义赔偿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8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案由应该是离婚后财产分割。

《解释二》第9条规定:“男女双方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可见,一方当事人不按离婚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应当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离婚协议合法有效,并依法判决有履行义务的一方承担责任。因此,对一方不支付补偿款的行为,另一方应依法向法院起诉。

以上就是深圳离婚律师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各位朋友能够有所帮助。

本文由深圳离婚律师网(http://www.wangxuyang.com)王培元律师研究和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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